2014年3月24日,本司旗下產品《新世紀》周刊2014年第11期發表了封面報道“怎樣監管支付寶”。新浪網明知使用本司產品需經過商業合作協議,仍罔顧基本的職業倫理底線,未經授權轉載本司產品,于本報道發表不久后即非法轉載至他們的頁面:“怎樣監管支付寶”。
上述侵權行為發生后,本司已委托本司顧問律師事務所向新浪網發去律師函交涉。
特此公告。
財新傳媒法律部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