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24日11:01,和訊網發表題為“證監會擬加快推行優先股”( http://stock.hexun.com/2013-05-24/154475594.html),標注來源為“和訊股票”;
2013年05月24日14:11,搜狐網發表題為“證監會擬加快推行優先股 5月將試點方案上報國務院”的報道(http://roll.sohu.com/20130524/n376977785.shtml),標注來源為“財經網”;
2013-05-24 14:16:57,網易發表題為“證監會擬加快推行優先股 5月將方案上報國務院”的報道(http://money.163.com/13/0524/14/8VL7A3IF00253B0H.html),標注的來源為“財經網”;
2013-05-24 13:58,中國經營網發表題為“證監會加快推行優先股試點 爭取5月上報方案”的報道( http://finance.cb.com.cn/13531828/20130524/469389.html),標注的來源為“中國經營網”。
經查,上述媒體所發報道均涉嫌抄襲自本司產品財新網于2013年05月24日 10:17所發財新記者鄭斐采寫的題為“證監會擬加快推行優先股”的報道(http://finance.caixin.com/2013-05-24/100532111.html)。
另外,中金在線2013年05月24日 11:10發表的與本司發表的上述同題同內容報道(http://sc.stock.cnfol.com/130524/123,1764,15176354,00.shtml),雖標注來源為“財新網”,但系無協議非法轉載。
上述和訊網、搜狐網、網易、中國經營網、中金在線等五家媒體均已侵犯本司產品的知識產權,現計入本司反侵權檔案,特此公告譴責。
財新傳媒法律部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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