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傳媒有限公司(下稱我司)于2011年5月8日在財新網(http://www.bjutsce.com/)發布了財新《新世紀》周刊(2011年第18期總第449期)的封面報道“邵氏‘棄兒’”(http://cover.caixin.com/babieslost/),并于同日19時52分同步發布題為“尋找被‘沒收’的孩子”的視頻(http://video.caixin.com/2011-05-08/100256804.html)。
上述報道引起了很大的社會反響,大量媒體對我司上述原創文章及視頻內容進行了轉載報道。但有些媒體缺乏對合法版權應有的基本尊重,并直接體現為違反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原則和法律規定的侵權使用行為。
現公告如下:
1.山東衛視2011年5月10日《早新聞》:“湖南邵陽:計生官員被曝沒收嬰兒牟利”(http://v.iqilu.com/content/index/378101),其報道內容、視頻、圖片均來自財新網視頻“尋找被‘沒收’的孩子”,顯系抄襲。
2.《東方今報》2011年5月10日A29版文章:“湖南嬰幼兒被強行抱走‘賣到’國外”(http://www.jinbw.com.cn/pdf/dzb/20110510/index.htm),其報道內容、圖片均來自《新世紀》周刊(2011年第18期總第449期)的封面報道“邵氏‘棄兒’”,但刊出時對所使用圖片進行了清除我司標識的違法處理,顯屬非法轉載。
我司譴責上述侵權行為,并保留追究相關媒體法律責任的權利。
財新傳媒有限公司法律部
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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